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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卫生局转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7-01 15:11:52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为做好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防震减灾工作全方位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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